理念目標
一、通識教育理念
全校性與跨領域特質的通識教育,對於提升高等教育基礎品質,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。本中心設立宗旨在於落實『誠、愛、精、勤』之校訓,符應本校「務實、致用、人文、創新」的教學特色,擬經由通識課程,強調不同學術領域之間溝通與融合的可能性,培養學生誠實待人、愛護人群、精益求精、勤於職守的人格特質,能獲得人文、社會、自然科學、醫學倫理、藝術審美等現代公民應具備的知識,並拓展學生的文化資源與全球視野,以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能力,充分達成教育部所倡導之「全人」教育理念。期勉學生擁有理想的生涯發展與規劃,以因應未來台灣多元社會之快速變遷。
二、通識教育目標
(1)陶冶現代多元社會的公民素養 (6)促進寬廣視野的終身學習與國際觀經由通識教育目標之思維,再確立培養學生下列各項基本能力。
三、通識教育基本能力 1. 口語與寫作溝通能力 2. 資訊科技運用能力 3. 邏輯與計算推理能力
(2)培育跨領域文學及藝術審美知識
(3)涵養互愛互助的人文情懷
(4)認識與尊重台灣文化的多樣性
(5)探討生命與生態環境的關係
4. 倫理涵養與道德思辨能力
5. 創意與審美能力
6. 人文關懷能力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2013/10/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