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山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方案」
執行辦法說明
目的
為建立本校通識教育中心推動校園自主學習風氣,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,鼓勵學生自我規劃學習路徑。
方案說明
申請資格及定義
一、大學部學生。
二、「自主學習」係指學生以個人或小組自主規劃學習方案,經「自主學習管理及審查委員會」審核通過後,進行自我規約學習
申請條件及執行方式
一、自主學習方案採申請審核制,於每年1月和6月提出申請,學習方案包括:博雅通識各領域。
二、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可以個人或小組方式向本中心提出「自主學習方案」申請,經諮詢輔導後,完成「自主學習方案申請書」。
三、「自主學習方案申請書」須經本委員會審核,審查標準為跨領域、可執行性、完整性、創造性、反思性、知識縱深度、人文思考及預期成效等面向,得視需要舉行第二階段之面試;經審查通過後,即可依計畫書實施。
四、依申請書執行,需定時與指導老師溝通檢討,並提交「反思日誌」,由指導老師簽核認證。
※詳請實施辦法及申請書請參考附件所示。